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
1.化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研究;
2.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及采购管理规范研究;
3.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规范研究。
(二)常规项目: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常规项目我校限报3项。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三、经费资助额度
招标项目5000~10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我校将按不低于1:1进行配套支持。
四、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 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5.申报者于5月4日前,将申请书(附件)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签署意见,并按评审结果排序后报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洪如,联系电话:88343075。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