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2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

1.化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研究;

2.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及采购管理规范研究;

3.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规范研究。

(二)常规项目: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常规项目我校限报3项。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三、经费资助额度

招标项目5000~10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我校将按不低于1:1进行配套支持。

四、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 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5.申报者于5月4日前,将申请书(附件)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签署意见,并按评审结果排序后报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洪如,联系电话:88343075。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