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起好步、开好头,确保一校两区开学阶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工作
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和代表学校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部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三办”、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负责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内容
1.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
(1)做好学生返校报到统计、注册工作及学籍异动工作。深入了解未报到学生原因,做好学生人数统计、办理学籍异动(特别是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学生需办理复读手续或再次休学手续,休学合计不超过2年),具体由各学院教科办与教务处负责学籍王伟老师联系,落实该项工作;
(2)统计好教师报到情况。
开学前统计好教师到岗情况,因事/病假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教师办理好请假手续及调停课手续;对于突然离职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合理分配,办理好调停课手续,具体由各学院教科办与教务处负责调停课刘猷洁老师联系。各教科办应及时将教师个人课表、点名册等教学资料及时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并由教师签收,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电脑;及时发放学生班级课表,提醒学生注意分级课,如通识类课程(公选、体育选项等)、专业选修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2.开学初补考工作:
(1)教科办核对、落实补考安排表,期末考试旷考、作弊学生不得正常参加补考。因故需要调整的需提前与教务处联系,具体与教务处娄月红老师联系。
(2)教科办、学工办、辅导员、班主任提前将补考时间、地点通知到补考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考;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教科办、各系(教研室)通知监考教师,要求于考前30分钟到相应办公室领取试卷;提醒监考老师在发放试卷前调整学生座位,检查学生证、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得参加考试,按照考试座位标贴的名单发放试卷;
(4)各学院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学院领导应加强巡视,防范考生作弊,尤其避免替考现象的发生。
3.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
包括任课教师、上课地点落实情况;教师用书、学生教材是否到位及教材发放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课件的编制和教师备课情况;普通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保障和安全卫生情况等。
4.教学秩序及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有无漏课、迟到、提前下课情况,教师、学生在课堂上的状态和表现等。
5.课程教学质量分析:
各学院(部)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建立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制度的规定(试行)》(浙越外发〔2014〕209号)文件精神,组织课程教学团队、教研室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对上学期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剖析,其中小平台专业课以学院为单位在学院内进行课程分析。在各开课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和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层面召开主干课程质量分析汇报会,对前一学期的主干课程,特别是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不及格率较高或优秀率较高等成绩非正态分布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特别是同一门课程对不同年级和不同专业授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对策。(1)简要分析课程成绩概况;(主要从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优秀率、及格率、不及格率、成绩是否呈正态分布等方面分析)(2)重点分析课程不及格率较高的原因;(宜从试卷难易度、考核方式、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学风等方面分析)(3)将主干课程与学生满意度以及行业岗位胜任力要求等结合分析。具体与教务处黄婷老师联系。
6.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和落实情况:
重点是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毕业实习安排情况,具体各教科办与教务处黄新天老师联系。
7.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归档及试卷检查:
各教科办、系(教研室)按照每学期试卷检查要求对上学期期末试卷进行检查,检查包括试卷样卷(含答案)、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表、学生答卷等。要求各教研室组织教研活动,对上学期末每门课程的试卷、成绩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整改。
8.学生预警情况:
各教科办根据补考成绩,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于3月13日前上报教务处王伟老师;各学工办落实预警学生谈话工作、家长联系反馈工作。
9.学生重修工作:
各学院于开学3周内前完成学生重修报名、汇总工作,具体联系教务处娄月红老师、刘猷洁老师。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全面自查、听课和教学秩序检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和常规教学检查,了解各学院期初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学校检查小组和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1.2月28日前,各学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布置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开始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
2.第一、二周,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学院(部)听取期初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
3.第四周,学校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教师考核的依据。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同时将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书面稿于2015年3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稿发教务处刘芳老师OA内部邮箱。
4.教务处计划综合科接收各单位的投稿(文字、图片报道均可),经核稿编辑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