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560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浙越外发〔2011〕139号)的要求,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高职生毕业论文(设计)参照执行):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 启动阶段(2015年11月25日前):确定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出题、师生双向选题,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文献等开题前期工作。
  • 开题阶段(2016年1月4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组织开题论证和阶段检查。
  • 实施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写作,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和完善工作。
  • 答辩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
  • 评价阶段(2016年6月15日前):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总结、材料归档、评估和检查。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各学院应根据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力量,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应尽量结合专业课程研究和社会实践,保证毕业论文在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各专业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经所在院(系)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论证会,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加强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严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关: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且已上传至平台,指导老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同一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所有专业教师都有承担指导毕业论文的义务。

(三)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四)各学院要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五)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六)各学院应对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再次审核,并按照专业应届毕业生数5%的比例遴选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向学校推荐,经学校查重和校内外专家复审后,入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优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对在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至少须经一周的整改方准参加再次答辩。

(七)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校将联合校督导,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并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须在一辩前通过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所有2016届用中文和英文撰写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对于文字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

(八)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2016年5月31日前结束,6月15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

(九)根据评估专家意见,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工作,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应符合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请各学院遵照执行并严格把关。

(十)各学院应在遵循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小语种专业国家标准和院(系)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各小语种专业详尽的本科生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规范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十一)为适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学校将继续通过网络平台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五、其他

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安排时间。

 

附件:

1.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一览表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文档提交安排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