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5

各学院(部):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于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工作

为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校教学检查小组,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和代表学校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学院(部)教学检查组由院长(部主任)任组长、学院(部)领导、“三办”、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督导及教师代表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负责拟定本学院(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教学检查、完成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部)全面自查、听课和教学秩序检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和常规教学检查,了解各学院(部)期初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学校检查小组和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各学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制订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布置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

2.9月份各学院(部)落实教学检查各项工;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学院(部)听取期初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

3.第4周学校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评估档案检查

1.对上一学年教学档案资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2.对上一学年试卷批阅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上二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3.对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规范性和管理过程进行检查整改工作。

(二)教师教学准备

 

1.各学院(部)做好教师(含返聘、外籍、兼职)到岗情况统计,对不能正常到岗的老师进行调停课、或进行任课任职变动,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2.教师上课课表、教材、点名册等教学资料及时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由教师签收确认,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电脑。

3.要求任课教师在9月1日前,完成1-6周的教案撰写;各学院(部)9月5日前完成教案审阅工作;9月10日前完成两轮试讲(第一轮系(教研室)、第二轮学院(部));9月25日前完成优秀教师示范观摩活动,具体按《关于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研习营”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

 (三) 教学设备检查和培训

1.要求各教学单位在9月7日之前检修好所有上课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语音室、机房、沙龙等)的设备、设施,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能正常运转、授课软件兼容运行正常、教室桌椅等完好无缺。

2.各教学单位在9月12日前完成任课教师多媒体设备使用的培训工作。

(四)学生注册报到

1. 做好老生报到注册工作,各学院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做好学生复学、休学、退学、保留学籍、降级等学籍异动工作,确保数据正确,进行数据报送。

2.做好2015级新生注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数据报送工作。各学院9月21日前完成人数统计(含专升本),上报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科。要求按下发的样表(学信网报送要求字段)进行排版,各学院负责人对数据定稿审核。

3.要求各学院在9月28日前,统计好各年级各专业在校生数据(含新生),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王伟老师进行数据校对。各学院所报数据用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及学生名册制作,务必确保所报学生信息准确无误,所有在读学生均注册在籍,所有离校学生,学籍均已异动。

(五)教学秩序检查

各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要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课程授课教师的落实和教学任务执行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各学院(部)在期初教学检查阶段,对所有教师课程进行一次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

(六)新生专业思想教育

专业思想教育是学校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新生专业思想教育,让新生感受所选、所学专业的魅力,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增强认同感,激发学习兴趣。

(七)老生补考、预警工作

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情况;教师3天内完成试卷批改、登分、录入工作;第2周完成学籍预警工作,于9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

(八)公选、重修工作

第1周完成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第3周完成重修工作,于9月30日前确定学生重修报名、系统录入工作,资料报送教务处。

(九)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

各学院做好2015年6月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统计,并严格按照《2015年秋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通知》上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本次报名工作。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将对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情况(尤其是教师授课情况、教学文档情况以及各学院(部)国庆节假期前后的检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教师考核的依据。

4.教务处计划综合科接收各单位的投稿(文字、图片报道均可),经核稿编辑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

5.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要求各学院(部)于10月7日17:00时前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相应电子版发至刘芳老师邮箱690616604@qq.com。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