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制订2015版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685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落实学校2014-2015学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构建SPT(12345)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即一个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个体系:构建以品德和能力培养为主线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三个融合:坚持外语教学与专业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以及本土教育与境外教育的有效融合;四个协同:开展校校协同、校地协同、校企协同、国际协同;五种能力:培养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现就制订2015版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根据我校“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按照学校“顺势而为、强化特色、精心组织、大胆探索”的要求,优化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教育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中国情怀”,突出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等五种核心能力的培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提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完善SPT人才培养内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在继续完善和优化“外语+专业(方向)”、“专业+外语”、“主修+辅修”等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积极探索“2+1+1”、“大类培养”等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3.推进“三个融合”,全面优化课程体系

推进外语教学与专业教学的有效融合,加大外语教育力度,增加全英和双语课程设置,发挥好专门用途英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推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融合,探索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践教学模式;推进本土教育与境外教育的有效融合,引进国外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课程设置理念和教学理念。通过“三个融合”,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深化教学改革,全面优化课程体系。

4.强化“四个协同”,拓展人才培养渠道

开展校校协同,加强与国内同类高水平大学在学生短期交流学习、教师讲学、专业建设、课程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有效合作;开展校地协同,积极开展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合作,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共建项目、创业人才孵化、合作就业等方面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开展校企协同,与外经、外贸、外企等单位建立数量足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积极推进“教师+企业家”的教学模式,形成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办学的开放式联合培养机制;开展国际协同,积极拓展同国外高校的联系,建立并巩固一批稳定的境外合作高校,实现“课程互认、学分互换”的国际联合培养。

5.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梳理和科学安排实验、实训、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实训设施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现课内、课外、校外三个课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有机结合;加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6.发挥外语院校学科专业优势,彰显涉外人才培养特色

进一步充分发挥我校外语专业学科优势,同时注重各专业学科协调发展,加强专业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各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要充分体现我校涉外人才培养特色。外语类专业要与相关专业方向复合,形成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型课程体系;非外语类专业要充分利用和依托学校外语教学资源优势,重视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外语教学质量,凝练各专业的国际化特色,提升国际化水平,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体系

各专业应按照“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外语教育课程(外语必修课程、外语选修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实验教学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外科技活动)”的课程体系构建人才培养方案。

全校课程体系如下所示: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是课程结构中的基础部分,是为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全校各专业都要开设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两类。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为各专业学生均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就业创业能力方面的课程,包括思政、体育、语文、计算机等,由学校统一安排。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为全校性素质教育类课程,包括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自然科学与科技、社会热点与世界视野、自我与人生、经济与管理思维、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等,由学校和各院系共同开设,具体课程以每学期通知为准。

2.外语教育课程

外语教育课程是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采用“分类培养、分层教学”的方式,以外语语言知识与应用技能、跨文化交际和学习策略为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国际视野和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运用外语进行较好的沟通与交流。修读范围包括外语必修课程和外语选修课程两类,设置不低于4学分的网络学习课程。

3.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是为培养学生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专业实践能力、职业发展能力而设置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三类。各专业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设置。

每个专业要结合社会与行业需要,开出3门以上与企业家合作授课的课程,鼓励各专业开设企业管理前沿课程(其中,经济管理、网络传播、酒店管理等专业必须开设);要求进一步强化双语教学,每个非外语类专业至少应设置3门以上“双语”教学课程或2门以上“全外语”课程;要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充分发挥MOOC和网络教学平台的作用,设置不低于4学分的网络学习课程。

有条件的专业要实行分类(方向)培养,自主设置专业方向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如必需,可单独制定不同类别的培养方案。大类招生的专业和相同学科门类的专业要开展平台课程的研究与论证,并根据实际需要在1-2年级开设平台课程。

4.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意识,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活动。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外科技活动三类。

实验教学课程指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独立设置的实验教学活动,并要与相关课程的理论教学紧密结合。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指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集中实施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军训与军事理论、社会实践、社区义工、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外科技活动指的是有效利用第二课堂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对第一课堂教学的延伸、补充、发展,是培养大学生独立工作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的实践创新活动。包括创新创业和文体素质两类。各专业要合理制定课外科技活动的具体方案,开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基本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学制和修业年限、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授予学位、学时与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等。

1.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即培养方案所要培养的人才类型、规格和质量标准,是构建培养应用型人才课程体系的依据,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本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的要求相对应,在目标、类型、层次、学科专业和服务面向的定位上凸显“应用型人才”内涵。

2.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是根据培养目标的定位,对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的分解。

(1)体现本专业人才的知识要求。主要包括素质性知识要求和专业性知识要求。素质性知识要求指人才在思想政治理论、道德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性知识要求指人才的学科领域知识、专业经验性知识和工作过程性知识。

(2)突出本专业人才的能力要求。应具体阐述本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核心能力。

(3)重视本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应具体阐述本专业对责任感、道德水准、意志品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等非专业因素构成的人才基本素质的要求。

3.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是指支撑本专业的骨干学科,由专业培养目标所决定,并为获得能力结构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与技能体系。

4.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是指对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夯实学生的学科基础、保证专业培养规格起关键支撑和保障作用的重要课程。各专业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确定核心课程,一般不少于10门。同时,厘清课程逻辑关系,合理设置先修、后续课程。

5.学制和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实行3-6年的弹性修业年限。

6.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各专业要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数,一般专业为160学分,零起点小语种专业为170学分。

7.学位授予

平均学分绩点2.0及以上,且达到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者(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百分制

五级制

课程学分绩点

100≥X≥90

优秀(90)

4.0

90>X≥85

3.7

85>X≥82

良好(82)

3.3

82>X≥78

3.0

78>X≥75

中等(75)

2.7

75>X≥70

2.3

70>X≥66

及格(66)

2.0

66>X≥62

1.7

62>X>60

1.3

X=60

1.0

X<60

不及格

0

 

平均学分绩点 =

Σ(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绩点)

Σ 课程学分

 

8.学时与学分

总学时一般在2800学时以内(英语类专业和非外语类专业控制在2600-2800学时,实行双外语教学的零起点小语种专业不超过2900学时)。一般课程每17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34学时计1学分;社会实践、社区义工、实训、专业实习等每周计1学分,1周计34学时教学工作量;毕业实习为8周计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为8周计6学分。

9.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要强化实践育人,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质量。

10.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

第一至第七学期的学分应合理分配,第八学期由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可适当减少学分数。

课程与学分设置原则规定如下:

类别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说明

通识

教育

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体育

4

 

大学计算机基础

2

 

大学语文

2

中文类专业免修

高等数学类课程

8

国际商学院专业修读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

 

形势与政策

1+(1)

括号内6学分为思想政治类课程实践教学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大学生创业基础

2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信息技术与应用类课程

1

 

艺术类课程

2

 

其他课程

4

 

 

 

 

 

 

 

外语

教育

课程

外语必修课程

第二外语课程

10

英语类专业修读

英语基础课程

16

综合英语1-4

英语技能课程

4/8

小语种、艺术类专业4学分;除英语类专业的其他专业8学分

外语选修课程

专门用途英语

4/6

小语种专业4学分;除艺术类专业的非外语类专业6学分

专业

教育

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自主设置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

任意选修课程

 

实践

教学

环节

实验教学课程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专业自主设置

语言类≥10学分;

非语言类≥15学分

集中性

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与军事理论

1

36学时+2周

社会实践

4

由思政部认定学分

社区义工

2

由学生处认定学分

实训

专业自主设置

语言类≥6学分;

非语言类≥10学分

专业实习

1

1周

毕业实习

4

8周

毕业论文(设计)

6

8周

课外科技活动

创新创业类

2

由教务处认定学分

文体素质类

2

由学生处认定学分

注:1.括号内6学分为思想政治类课程实践教学学分。该学分数值计入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学分总数,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模块学分总数中不统计此数值。其中,4学分为《社会实践》学分,由思政部组织实施并认定学分;2学分为《社区义工》学分,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认定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为全校性素质类课程,最少选修7学分,其中信息技术与应用类课程1学分;艺术类课程2学分;其他课程4学分,包括:①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②自然、科学与科技、③社会热点与世界视野、④自我与人生、⑤经济与管理思维、⑥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

3.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可在专业教育课程中统一开设,课程修读学时与学分可由大类招生院系根据相关专业标准和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4.课外科技活动所得学分超出部分最多可冲抵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不可冲抵艺术类课程学分)。

11.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

为培养知识面广,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满足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在实行专业教育的同时实行辅修制度,各专业开设的辅修专业学分控制在28学分左右,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来源于该专业的核心课程。

五、编写说明

1.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语言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5%,非语言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期间,应积极保持沟通,明确开课院系。

3.各专业要重视区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相关行业、企业对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不断开发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4.专业选修课程的开设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其数量按应选修学分的1.5-2倍开设。专业选修课程开班要求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5.各专业根据所制定的新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用高水平教材或组织编写特色教材。

6.所有课程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

7.教学进程表中小计部分所示的学分与学时为学生必须修读的最低学分与学时。

8.各专业需提供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英文版本或所对应的其他外文版本。

9.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制订工作,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所属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六、其他

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