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7浏览次数:130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任务的下达,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随之开始,为确保本季教材征订工作的严谨、有序、规范,保证课前各类教学用书及时、准确到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时间:6月8日— 6月16日

  二、教材征订范围: 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的所需教材。

三、教材征订程序:

1. 本次教材征订须由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牵头,对照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在各系(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教材,并以开课部门为单位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5年秋季教材预订单》,避免出现重复征订或漏订现象的发生

2. 教材预订单由各二级学院教科办汇总,由教科办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清单(用A4纸打印)于 6月16日前报教务处,同时发电子文档至严小娟OA内部邮箱,由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汇总,按学校教材采购合同规定进行统一采购。

3. 选订教材时必须做到认真、准确,按“教材预订单”上要求逐栏填写。在填写书名与书号时要做到相互对应,准确无误,以免造成错订(书号: 978开头是13位数字,8开头为10位数)。.填写教师用数量应根据课程任课教师安排统筹确定征订数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或延用等情况,原则上不再征订)

四、教材征订原则与要求:

1. 优先选用国家或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及重点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体系”教材;凡是开设与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等高质量教材。

2. 教材选用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鼓励选用符合我校教学实际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选用适合我校专业特色获奖教材。

3.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必须统一选用同一种版本的教材。征订教学用书,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设置的课程,教务处不予征订。

4. 选用教材应保持2~3年内相对稳定,不能因教师的调换而随意更换教材。

5. 根据学校规定,学生使用的所有教材均由教务处统一采购,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给学生征订和发售教材(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教材)。

五 、相关说明

1. 因教学需要如使用“自编讲义”或因特殊情况订不到的教材,由课程归属部门按要求填写《自编(讲义)胶印申请单》并附上原稿,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报教务处领导签字后执行。

2.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教材,由开课部门填写《教材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办理。

3. 各学院征订的教师教学用书及教学参考书,费用由各学院、部经费支付。

4. 教材征订工作情况将列入二级学院(部)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是否按时完成、有无错漏、教材适用教学大纲情况等。

5. 教材征订的时效性很强,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订工作,逾期报订不予受理。

 可进入http://www.tbook.edu.cn/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查询

   需要纸质教材征订目录的学院到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来领取

 

附件: 1. 教材征订目录(电子版)

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4年春季教材预订单及其他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