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3浏览次数:543

 

各学院(部):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实施教学管理及实现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学期起好步、开好头,确保一校两区教学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工作

  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和代表学校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部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三办”、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负责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内容

1.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统计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工作,深入了解未报到学生原因;做好学生人数统计工作;统计好教师报到情况,务必将教师上课课表、点名册等教学资料及时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并由教师签收,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电脑;及时发放学生课表,提醒学生注意分级课,如公共体育、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2.开学初补考工作:(1)教科办认真核对考试安排表,提前将补考时间、地点通知到补考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考;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2)学院通知监考教师,要求于考前30分钟到相应办公室领取试卷;提醒监考老师在发放试卷前调整学生座位,检查学生证、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得参加考试,按照考试座位标贴的名单发放试卷;(3)旷考、作弊学生不得正常参加补考。(4)各学院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学院领导应加强巡视,防范考生作弊,尤其避免替考现象的发生。

3.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包括任课教师、上课地点落实情况;教师用书、学生教材是否到位及教材发放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课件的编制和教师备课情况;普通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备保障和安全卫生情况等。

4.教学秩序及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有无漏课、迟到、提前下课情况,教师、学生在课堂上的状态和表现等。

5.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各学院(部)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建立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制度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组织课程教学团队、教研室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对上学期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剖析,并在3月份召开学院(部)课程教学质量分析会。

6.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和落实情况:重点是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毕业实习安排情况。

7.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归档及试卷检查:按照每学期试卷检查要求,检查包括试卷样卷(含答案)、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表、学生答卷等。要求各教研室组织教研活动,对上学期末每门课程的试卷、成绩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整改。

8.学生预警情况: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于3月13日前上报教务处。

9.学生重修工作: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完成学生重修报名、汇总工作。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全面自查、听课和教学秩序检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和常规教学检查,了解各学院期初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学校检查小组和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1.3月9日前,各学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布置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开始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

2.第一、二周,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学院(部)听取期初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

3.第四周,学校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

3.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同时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书面稿于2015年3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稿发刘芳OA内部邮箱。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