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10-11周
二、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工作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的情况,学生课堂行为规范情况,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情况,课堂教学效果等。
2.常规工作
执行教学计划与落实教学任务情况(包括理论课与实验(实践)课安排与运行的情况);教学设施和实验设备情况,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要组织对各楼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检修和维护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学院教科办。
3.专项工作
加强试卷档案检查力度。为促进教学规范化建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对2013-2014学年期末试卷进行专项检查。试卷检查内容参见《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毕业论文(设计)作为落实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大纲和工作计划,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和工作过程管理,引导学生独立、优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及时收集相关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座谈会记录,留各学院(部)存档,并于2014年12月2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稽山校区SPT街教务科,电话:88343008,联系人:刘芳)。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