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8浏览次数:368

各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2014年浙江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共分3类:普通新兴特色专业(已立项为省“十二五”优势专业的不重复申报)、国际化专业和备案类专业。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至少1个专业。

国际化专业申报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请各学院于2014年2月28日14:00点前上交纸质稿一式三份,并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黄婷OA邮箱,文件名及邮件名请标明发送学院及专业名称。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黄婷(附二-203),电话:8834087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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