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主辅修制是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人才、适应新时期要求、充分利用学校优质资源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越外发〔2012〕10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3年推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英语、传播学(网络传播)4个辅修专业供学生修读。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1级四年制本科生为主。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申请辅修专业前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分以上者。
三、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7日—9月26日。
四、开设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学分 |
招生人数 |
修读学生专业要求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商学院 |
25 |
50 |
各语言类专业学生 |
2 |
工商管理 |
国际商学院 |
25 |
50 |
各语言类专业学生 |
3 |
英语 |
英语学院 |
25 |
60 |
专业不限 |
4 |
传播学(网络传播) |
网络传播学院 |
29 |
50 |
各语言类专业学生 |
各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开设专业,组织好学生动员宣讲会,并邀请相应专业负责人介绍辅修专业。
五、报名录取程序
1.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参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见附件2),选择好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填写一式3份《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上成绩单。
2. 学生在9月26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自己所属学院教科办,经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3.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接收能力和学习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9月27日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照150元/学分开出本学期开设课程缴费通知单。
4.9月28-29日录取学生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如涉及跨校区,则直接交到两校区财务处)缴纳相应的学费,开设学院再统一缴财务处。
各专业手续办理具体人员:
序号 |
专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庞娓娜 |
88343999 |
稽7318 |
2 |
工商管理 |
|||
3 |
英语 |
寿丁冬(稽山) |
88343975 |
稽1214 |
曹笑玮(镜湖) |
89176039 |
镜2-433 |
||
4 |
传播学(网络传播) |
周君丽 |
89172813 |
镜4-218 |
六、开课时间
辅修专业的教学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其他空余时间。本学期开课时间拟为第5周-18周,具体由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确定、公布。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辅修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