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4浏览次数:363

学校各处室、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SPT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推进学校“双语” 教学课程建设,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推进“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浙越外发[2008]38号)(见附件)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SPT主导性办学理念,认真落实三个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切实加强我校双语课程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校级“双语” 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1.非语言学科课程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

2.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3.已有“双语” 教学课程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课程负责人本次不予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一届学生开设,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二)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申报课程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三)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已上传校园网。

三、申报办法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见附件)。

(2)所在学院负责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学院对本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汇总后报教务处。

以上材料各提供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四、申报时间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程评审

教务处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建设申请进行评审后,经教学委员会审定,报学校批准后正式予以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菊,电话:88361469。

网站申报联系人:娄一峰,电话:88361469。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推进“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

               2.2013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