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平直接影响学校教学和SPT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全面落实教学工作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对各二级学院实行目标管理,科学考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本科教学工作,着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SPT人才培养质量。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指标体系》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以外部评估为动力,以教学质量建设为根本,开展学校内部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量化考核与绩效评价,建立教学质量评估长效机制。
3.为认真落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浙越外发〔2012〕82 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下达各学院2012——2015年基本工作绩效考核主要(量化)指标任务的通知》(浙越外发〔2012〕81 号)文件要求,强化对二级学院“SPT人才培养质量”指标目标绩效考核。
二、评价原则
1.教学结果评价与教学过程评价相结合原则。本科教学质量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提高的过程,教学过程反应本科教学活动的管理水平,代表潜在的、未来的本科教学质量。高效的本科教学质量必然是由优秀的教学过程保证的,客观的教学质量评价除了对教学结果的评价外,还应对对教学过程的质量进行评价,以反映本科教学长期发展潜能和潜在教学质量。
2.教学投入与学生产出相结合原则。投入产出比是管理实践评价中的重要原则,教学管理工作势必要遵循投入产出的客观规律,将教学投入与学生产出评价相结合,从学生产出评价中反映教学投入的需求,从而进一步保障教学投入的科学规划。
3.存量评价与增量评价相结合原则。教学评价工作不仅需要静态直观的数据来反映教学工作成果,对教学工作动态变化的评价能更为客观地反映教学工作的成效。因此,在评价指标设计中,需要遵循存量与增量结合的原则,对各学院的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按存量连续5年计分考核,省级项目按存量连续3年计分考核,市级项目按存量2年计分考核,校级项目按当年增量计分考核,从而保障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评价指标中,将规范与特色结合,能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同时为鼓励学院紧密结合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深化改革,设计特色项目自行申报。
三、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及权重 | 考核点及权重 | 计算方法 | 数据来源 | |
考核点 | 权重 | ||||
教学投入评价 | 教学队伍(0.2) | 符合本科主讲教师资格比率 | 0.1 | 符合主讲教师资格人数/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副高及以上职称比率 | 0.2 | 副高及以上人数/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
硕士学位比率 | 0.1 | 硕士及以上人数/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
博士学位比率 | 0.1 | 博士学位人数/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
兼职教师比率 | 0.2 | 兼职教师人数/教师总数 | 人事处 | ||
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人数 | 0.2 | 名师、新秀人数/学院专业数 | 人事处 | ||
当年国(境)外教师访学三个月以上人数 | 0.1 | 当年教师访学人数/当年学院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
教学基地(0.15) | 校级实验中心个数 | 0.1 | 校级实验中心个数/学院专业数 | 教务处 | |
市级示范实验中心个数 | 0.2 | 市级示范实验中心个数/学院专业数 | 教务处 | ||
省级示范实验中心个数 | 0.3 | 省级示范实验中心个数/学院专业数 | 教务处 | ||
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个数 | 0.1 | 实践基地个数/学院专业数 | 教务处 | ||
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个数 | 0.3 | 实践基地个数/学院专业数 | 教务处 | ||
教学过程评价 | 专业、课程及教学(0.3) | 校级精品课程门数 | 0.02 | 校级精品课程门数/学院开课门数 | 学院填报 |
市级精品课程门数 | 0.03 | 市级精品课程门数/学院开课门数 | 学院填报 | ||
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门数 | 0.2 | 省级精品课程门数/学院开课门数 | 学院填报 | ||
当学年开设双语课程门次数 | 0.02 | 当学年双语课程开课门次数/当学年学院开课门次数 | 学院填报 | ||
当学年教授授课比率 | 0.03 | 当学年为本科生授课64学时及以上教授数/当学年学院教授总数 | 学院填报 | ||
校级特色专业数 | 0.05 | 校级特色专业数/学院专业数 | 学院填报 | ||
市级特色专业数 | 0.15 | 市级特色专业数/学院专业数 | 学院填报 | ||
省级重点(优势)专业数 | 0.3 | 省级特色专业数/学院专业数 | 学院填报 | ||
课程学分获得率 | 0.05 | 开课学院学生修得学分总数/学生应修学分总数 | 学院填报 | ||
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 | 0.05 | 第六学期结束后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 | 学院填报 | ||
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 | 0.1 | 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目标绩效考核通过率 | 教务处 | ||
学生情况(0.05) | 当学年学生保有率 | 1 | 1-流失学生数/学年初在籍学生数 | 学院填报 | |
教学产出评价 | 教学改革及成果(0.2) | 当学年获得校级教改立项的数量 | 0.02 | 当学年教学建设与改革立项的数量/当学年专业数量,各考核点分别计算 | 教务处 |
当学年获得市级教改立项的数量 | 0.05 | 教务处 | |||
当学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的数量 | 0.1 | 教务处 | |||
获最近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数量 | 0.05 | 统计第一完成人单位数量,三考核点分别计算 | 教务处 | ||
获最近一届市级教学成果奖数量 | 0.15 | 教务处 | |||
获最近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数量 | 0.35 | 教务处 | |||
当学年出版校级立项教材的数量 | 0.03 | 当学年出版各级立项教材的数量/当学年学院专业数,各考核点分表计算 | 教务处 | ||
当学年出版市级立项教材的数量 | 0.05 | 教务处 | |||
当学年出版省级立项教材的数量 | 0.1 | 教务处 | |||
当学年教师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数量 | 0.05 | 当学年教师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数量/当学年学院教师数 | 学院填报 | ||
当学年教学管理人员公开发表教学管理论文的数量 | 0.05 | 当学年教学管理人员公开发表教学管理论文的数量/当学年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数 | 学院填报 | ||
学生国内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培养(0.1) | 当学年学生境外交流的人数 | 0.1 | 当学年学生境外交流的人数/当学年学院学生数 | 外事处 | |
当学年学生省外交流的人数 | 0.1 | 当学年学生省外交流一学期以上的人数/当学年学院学生数 | 学生处 | ||
当学年学生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 | 0.05 | 当学年学生获得科研项目数/当学年学院学生数,各考核点分别计算 | 科研处 | ||
当学年学生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 | 0.1 | 科研处 | |||
当学年学生获得省级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 | 0.15 | 科研处 | |||
当学年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数量 | 0.05 | 当学年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数量/当学年学院学生数 | 科研处 | ||
当学年学生市级竞赛获奖数量 | 0.1 | 当学年学生各类竞赛获奖数量/当学年学院学生数,各考核点分表计算 | 教务处 | ||
当学年学生省级竞赛获奖数量 | 0.15 | 教务处 | |||
当学年学生国家级竞赛获奖数量 | 0.2 | 教务处 | |||
毕业生情况(0.1) | 当届学生毕业率 | 0.25 | 当年毕业学生人数/当年毕业和结业学生总数 | 教务处 | |
当届毕业生学位授予率 | 0.2 | 当届获得学位的学生数/当届毕业生学生总数 | 教务处 | ||
当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 | 0.25 | 当届就业学生数/当届毕业学生总数 | 招就处 | ||
当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 | 0.1 | 当届创业毕业生数/当届毕业生总数 | 招就处 | ||
当届毕业生国内考研率 | 0.1 | 当届国内读研学生数/当届毕业生总数 | 招就处 | ||
当届毕业生境外深造比率 | 0.1 | 当届境外深造学生数/当届毕业生总数 | 招就处 | ||
加减分项 | 特色项目加分(0.05) | 由各学院自主申报,学校教学委员会认证 | 1 |
| 学院填报 |
异常情况减分(0.05) | 当学年严重教学事故次数 | 0.4 | 按实际发生的事故次数计算,两考核点分别计算 | 教务处 | |
当学年一般教学事故次数 | 0.3 | 教务处 | |||
当学年违纪学生人次数 | 0.3 | 按实际学生的学生人数计算 | 学生处 |
四、评价方法
1.将各学院每一个考察点的量化考核值进行无量纲化,PX=(统计值/统计规模)/该项指标学院最高值*100
2.PI定义为教学工作绩效总分,计算公式为:
PI=W1*W2*∑P1(教学队伍)+ W1*W2*∑P2(教学基地) + W1*W2*∑P3(课程及教学)+ W1*W2*∑P4(学生情况) + W1*W2*∑P5(教学改革及成果) + W1*W2*∑P6 (学生国内外交流与创新能力) + W1*W2*∑P7(毕业生情况)
W1为二级评价指标权重,W2为考核点指标权重,∑P1为教学队伍指标各考核点的得分总和,∑P2为教学基地指标各考核点得分,∑P3为课程及教学指标各考核点得分,∑P4为学生情况指标各考核点得分,∑P5为教学改革及成果指标各考核点得分,∑P6为学生国内外交流与创新能力指标各考核点得分,∑P7为毕业生情况指标各考核点得分。
五、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量化考核与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每年9月份对各学院按考核指标进行逐项考核,确定得分,最后计算出该学院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分。
2.评定等级
(1)根据教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以分值高低对全校6个学院进行排序,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等级。
等级 | 参考标准 | 总体评价 |
A | 总分排名在全校前2位 | ●整体教学工作水平高,在学校处于领先地位 ●教学改革建设力度大,教学工作绩效好 ●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强,毕业生质量高 |
B | 总分排名在全校第3-4位 | ●整体教学工作水平较高,在学校处于中等或偏上水平 ●教学改革建设力度较大,教学工作绩效较好 ●与优秀学院相比,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
C | 总分排名在全校第5-6位 | ●整体教学工作水平一般,在学校处于中等或偏下水平 ●教学工作绩效一般 ●与优秀学院相比,有较大提升空间 |
(2)各二级学院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撰写本学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学校在此基础上完成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3)对评分为A级的学院,授予该学院该学年“教学质量奖”,发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