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372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第十八周(2013年6月24日—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所有课程考核均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查课在2013年6月17日-23日完成,考试课在6月24日-30日完成。

二、试卷命题要求

1.考查可采取多种形式,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一般采用闭卷形式。

2.考教分离课程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考教分离实施办法》(浙越外发〔2011〕113号)执行。

其他课程试卷命题教师由学院课程组指定。试卷一律出A、B卷,内容不得雷同,命题教师完成命题后交课程组负责人审核、学院教学院长审批,考查课程的试卷于5月30日前交文印室,考试课程的试卷于6月6日前交文印室(原则上开课部门在稽山校区的,由稽山校区文印室印制;开课部门在镜湖校区的,由镜湖校区文印室印制),教务处随机选取A或B卷印刷。

3.试卷命题要规范化,试卷难易程度适中,考试时间一般为90/120分钟(请在试卷上标明),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适宜。

4.教师考前不得针对性复习,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能泄题。

5.试卷一律用A4纸,用五号字打印。每套试卷一般须有试题卷、答题卷,并附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问答题须有答题要点及分值。但送交文印室复印的只需试题卷和答题卷。

6.试卷质量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课程组考核挂钩,各级课程组应严把试卷命题关,不符合标准的试卷退回重出。

三、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组织各班认真学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浙越外教〔2009〕11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浙越外教〔2008〕115号)等文件,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学生开展“诚信应考”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个大学生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诚信做人的具体体现。

四、监考

严格考风考纪,监考人员考前必须认真学习《监考须知》并检查考场,每个试场座位安排必须隔行隔座,考生必须随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座,监考教师必须对考生逐个进行验证。考前5分钟宣读《考试须知》,强调考试纪律。

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人及以上监考教师,尽量安排在大教室。

五、巡考

本次期末考试巡考以学院巡考为主,学校领导和各处室人员参与巡考。各学院应加强巡考力度,安排党政领导巡考,并配备考试预防作弊设备仪器,如监考大师、考场狗、检测手机的金属探测器等,及时处理在巡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六、阅卷

平行班的试卷由课程组组织教师流水阅卷、评分、登分。阅卷教师由课程组负责人统一调配。

七、成绩评定

课程总成绩根据各课程大纲制定的比例评定。分数四舍五入,只取整数。

八、登分

1.每位任课教师于6月10日前将平时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输入http://jk.yxc.cn/,点击快速链接下的“越秀教务管理系统(外网)”或“越秀教务管理系统(内网)”,或输入  http://www.yxc.cn/114/,点击 “教学管理(内网)”或“教学管理(外网)”)-成绩录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登记表上交各学院教科办。

2.阅卷一般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并将期末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

3.学生成绩报告单统一从WEB服务器管理系统打印。

九、总结

请各学院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将总结在2013年7月4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本形式(jwc@yxc.cn)交教务处娄月红老师。

考试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风、学风的集中表现,因此要求各学院党政领导切实负责,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