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对我院确立的2007-2008学年精品课程立项项目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下:
一、验收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品课程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务必督促课程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结题,并按要求提交课程建设成果。
2.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地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评估验收申报书》(附件2)。
二、验收内容
课程结题需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精品课程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该门课程建设的相关成果。包括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材、基本教学文件、课后辅助教学环节建设等。
2.所有精品建设课程项目均应达到上网水平。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课程档案资料,并实现课程资料(如课程简介、师资队伍、教学大纲、教学课件、课程教案、习题、授课录像、实验大纲、参考资料等)上网。
三、需提交的材料
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评估验收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
四、验收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2010年11月10日前,各项目向教务处提交验收材料,教务处进行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2010年11月中下旬,学院组织验收。
2.工作安排
(1)院级评审专家组对院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2)验收环节包括:审查成果材料,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现场考察等。
(3)评审专家组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评审,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与等级,写出评估结论。
3.2007-2008学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估验收一览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