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30浏览次数:275

学院各处室、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SPT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推进学院本科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2003]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院SPT主导性办学理念,认真落实三个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切实加强我院本科精品课程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对整合学院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教学工作的投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建设的情况,结合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高水平师资引进的力度,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实现以科学研究最新成果促进专业建设,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以提高各本科专业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为申报市、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

(1)院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为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并已连续开设1年以上,具有一定特色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的本校专职教师。课程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在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考核等级应为优良。

(3)申报课程应符合SPT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以能力为导向进行课程设计,重视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考试方法改革等方面有特色、有成果。

(4)课程建设目标明确,项目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后的成果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5)教学大纲、课程教案、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上校园网。

(6)申报课程使用的教材应是符合SPT人才培养要求的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或由课程组自行编制并经有关专家(部门)鉴定的高水平教材。

2、申报方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本课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3)二级学院对本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汇总后报教务处。

以上材料各提供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3、申报时间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二○一○的四月三十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程评审

通过初审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公布。

四、课程检查验收

1、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和所在教学单位必须与教务处签订协议书,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精品课程建设完成后,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结题报告,汇报精品课程完成情况并附上最终成果,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精品课程”称号,并作为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的备选项目。

五、管理制度和措施

1、为保证精品课程建设能够切实带动和落实各项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应依托和结合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将精品课程建设融入到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每个项目中。

2、树立精品课程建设在教学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包括学科研究和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以及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5个主要方面。

3、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4、被评为院级的精品课程的项目,学院在以后的五年内每年给予一定的网络维持费,每年检查一次,对质量明显下降的课程,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5、项目一经批准并下达启动经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课程负责人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生效,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并以一次为限。

6、对未按进度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将限期改正直至取消立项。取消立项的项目将扣回启动资金,并停止申报人在以后二年内院级各类教改项目的申报资格。

六、经费使用

1.经费资助和划拨

为保障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以及建设成果的巩固和推广,学院对每门课程提供2万元经费支持。资助经费以40%、40%、20%的比例分前、中、后三期划拨。课程立项后划拨前期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则下拨中期经费,待期满考核合格再发放后期经费。

2.经费使用范畴

经费具体使用范畴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改革)30%,教学条件建设(教材、图书资料、教具、设备等)50%,调研及其他20%(其中开放基金不超过15%)。

3.经费报销程序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由财务处负责单独列帐,制作和发放经费卡。建设经费支出需经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复核,教务处审核后,到财务处审核据实报销。

七、运行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建精品课程项目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和指导。确因技术原因暂时需中断的,要在精品课程建设专用网页上注明原因,技术问题解决后应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

附件:2010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