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3〕314号
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诊断优秀教师
开展全校教学示范公开课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给广大教师提供学习交流借鉴的平台,决定对2022—2023学年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诊断为优秀(A类)的部分教师开展全校教学示范公开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课教师对象
2022-2023学年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诊断为优秀(A类)的部分教师(具体名单及开课安排详见附件1)。
二、活动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第11周(11月6日-11月24日)
三、活动要求
1.教学诊断为优秀(A类)教师的公开课,各学院按择优原则,在2022-2023学年教学诊断结果为A类的教师中推选10%的教师开展示范课(推选人数不足1人的学院按1人推选)。
2.示范课随堂进行,示范课教师应严格按申报表的安排进行授课,如遇授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发生调整的,各教学单位应提前两天通知教务处,并提供调整安排信息。
3.鼓励所有教师任意选择示范课进行观摩并开展听课心得交流和研讨,全体教师至少参加1次观摩活动并填写《听课记录本》(学院自行收集整理,作为原始资料留存)。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跨学科专业观摩学习。学院做好本单位示范课组织管理工作。
4.学院(部)对教师的观摩情况进行统计并撰写示范课教师观摩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于12月7日前交教务处周晓燕。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示范公开课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