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涛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85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229



关于开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教督[2021]1号)文件精神,为明确评估的目标和任务,扎实做好各项自评自建的工作,通知如下:

1.成立学院审核评估自评小组

各学院成立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小组,党政主要负责领导负总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审核评估方案,审查教学工作,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学院自评

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组织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统计本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同时按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体现学院在学校教学与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

2)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审核评估的文件,仔细研究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要素内涵说明等,准确理解审核评估内涵,把握好审核评估的要求和重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本科教学工作的方向和思路。每个教师要熟知并不断反思各专业、各课程的培养目标;如何实现目标;如何评价目标是否实现。

3)健全完善本科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学院在教学实践活动、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是日常工作的“见证”。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仔细核查,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规范。

4)做好教学基本数据统计。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审核重点要素的定量说明,是对学院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情况的量化反映,要确保其准确性,并直接呈现在自评报告中。

5)收集整理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以学院教学档案为基础,以说明自评报告相关内容为目的,是自评报告客观性的重要佐证。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提供支撑材料的参考目录,充分彰显自身特色,可对支撑材料内容进行拓展和丰富。

3. 撰写自评报告。

1)数据说明:统计至最新的数据。除特殊说明外,财务数据(如经费投入等)按自然年度统计至2021年,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学年度统计至2021-2022学年。

2)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是学院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形成的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3万字以内,其中问题与对策部分的字数不少于三分之一。于12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郭涛。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二级学院自评报告模版.docx



教务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