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60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
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十九大报告“推动建设学习大国”,“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营造“全校阅读”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培养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特此提出以下一条图书借阅量的要求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取的补充规定: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获取学分方法 | 学分 | 认定部门 |
文体素质类 | 图书借阅 | 当学年纸质图书借阅量达120本及以上 | 0.2 | 二级学院 学工办 |
本补充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