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试卷印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21〕89号)的规定,现启动本学期期末试卷印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随堂考试。最迟于2021年5月31日交至文印室。
2.统一考试。最迟于2021年6月4日交至文印室。
文印室:稽山校区稽E105,傅老师,89114344;
镜湖校区教务处办公室,胡老师,89114076。
二、试卷报送流程
1.期末试卷实行专人专管。学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期末试卷报送、接收、保管等工作。学校文印室不接受非学院指定人员提供的试卷印刷资料。
2.学院(部门)试卷可分批送至学校文印室。送交的试卷以课程为单位,按顺序整理试卷审批表、试题卷、答题卷、组卷封面,同时填写本单位《期末试卷印刷信息汇总表》(附件1)。注意事项:
①《试卷审批表》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②《期末试卷印刷信息汇总表》按考试日期顺序整理。
③《组卷封面》须含“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生所在校区学院”等必要字段(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④若因学生所在学院未完成《考试安排表》,导致开课学院无法按时提交《组卷封面》的,允许开课学院提交的《组卷封面》仅填写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生所在校区学院的信息,剩余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信息由学生所在学院后续补齐。
⑤若需要备用卷的,须另附《备用卷组卷封面》。
⑥交付的材料须为纸质材料,不接受非纸质的试卷印刷资料。
3.文印室收学院(部门)材料后,核对、验收签字、印刷。
三、试卷送取、交接
1.文印室完成试卷印刷后,清点数量并组卷,每考场附装《考场记录单》两份。根据考试时间顺序,分批将试卷送至各教学楼一楼大厅与考试学院交接,各考试学院安排好接收人员和搬运人员,进行接收、查验、确认签收。
2.考试学院至少提前3天,清点试卷到位情况。若发现试卷未到位,第一时间联系文印室(稽山校区稽E105,傅老师,89114344;镜湖校区教务处办公室,胡老师,89114076)。
3.各课程试卷命题人于考前2天,到考试学院对试卷进行审核(包括试题内容、试卷份数等),如有误,第一时间联系文印室(稽山校区稽E105,傅老师,89114344;镜湖校区教务处办公室,胡老师,89114076)。
4.考试学院须安排好试卷保密室,专门存放期末试卷。
四、其他说明
1.期末考试试卷属于学校机密文件,各涉密人员在传送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以书面文件方式传送,不得随意拷贝,不得通过网络传送。严防发生泄密事故或试卷丢失事故。因工作失误造成泄密者,将按学校规定追究责任。
2.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各任课教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出卷、审批、上交材料等相应工作。若不按时出试题,影响试卷印刷,或命题有错误,导致重复印刷的,将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浙越外发〔2018〕13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