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学生:
本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
转学学生、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和创业学院“3+1”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班学生。
二、办理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周三)。
工作人员系统操作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周一)。
三、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认定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境)外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表》(一式二份),并附对方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课程大纲,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批后,一份申请表存教务处备案,另一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院办存档,认定成绩由所在学院院办按课程中文名称录入成绩系统。
2.申请转学、转专业课程认定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向转入学院院办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转入学院会同开课学院审核确认,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所在学院院办负责录入成绩系统。
3.申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创业学院“3+1”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班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向学生所在学院院办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创业学院院办负责录入成绩系统。
四、说明事项
1.学分认定工作在本学期的第5周内完成,错过本学期办理时间的,可于下学期申请办理。
2.学分申请转换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如遇疑问院办可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毛临川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