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普通全日制学生免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修学生及课程范围
1.面向学生:全院普通全日制学生
2.可免修课程范围:
I)参军复学学生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
II)辅修专业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相同或要求低于主修专业的,可申请免修。
III)转专业后,原获得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二、时间和程序安排
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免修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3月18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免修申请结束,由开课部门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生效。
具体流程:1、学生在免修报名期间,登录系统,进入“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页面,选择免修免考报名。
2.仔细阅读报名说明后点击确定,进入申请页面。勾选申请免修免考课程(可多选),填写原因,并按照阅读报名说明的要求上传附件,而后提交申请即可。
3.学生免修免考申请结束,由开课部门审核,于3月22日前完成。审核路径:选课管理——教学报名管理——项目报名审核,报名类型选择免修免考,选中申请记录,点击右上角审核即可。
4.教务处审核后申请生效,于3月25日前完成。
三、特别提醒
1.申请免修免考时,务必写明原因并上传附件(附件需为压缩包)。参军申请体育免修,需上传参军证明(拍照、扫描均可);转专业、辅修课程申请免修,需上传成绩单(系统导出并上传),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免修免考申请生效后,免修成绩不会即时显示至成绩单,教师录入期末成绩时,成绩备注显示免修免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