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12]173号)规定,为更好地完成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经过教务处、学生处协商后,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分为创新创业类学分和文体素质类学分两大类别,每个类别学生至少获得2个学分,具体的项目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
2.认定程序
学生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所在班级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对学生材料予以审核后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经学工办、院办、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查签字,公示3天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复核认定。
3.参与认定的学生范围
2015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4.认定要求
各学院应加强对课外科技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加强审查,严格要求,指导学生按照课外学分项目认定范围与程序,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假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4日前做好本学期学生课外科技学分认定工作,并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加封面、封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他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学院自行留档保存。
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911407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