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专升本学生辅修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毛临川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369


各学院(部):

为充分共享本校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越外发〔201870号)的规定,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专升本学生辅修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学制、证书

1.招生对象:2016级专升本新生;

2.学制:学制一般为2年;

3.证书:在获得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相关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可获得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位证书。

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辅修专业(学位)一览表

序号

开课学院

名称

专业学分

学位学分

联系老师

开设校区

咨询电话

1

1

  

英语学院

商务英语

26

50

王老师

镜湖

89114197

2

东方语言学院

朝鲜语

28

/

张老师

镜湖

89114056

3

日语

28

/

稽山、镜湖

三、辅修专业(学位)报名时间、流程

1.201898-10日,辅修报名。

2.2018912日,辅修费缴费(具体缴费方式、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

3.2018913-14日,辅修教学任务落实、排课、教材征订等。

四、报名准备

1.学生报名前应认真学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越外发〔201870号)(见附件1);

2.查询各辅修专业介绍(含教学计划安排,见附件2)。

五、学生报名流程:

学院于910日前汇总统计辅修报名名单并交教务处教务科(样表详见附件3)。具体报名方式以学院规定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学位必需跨学科报名;

3.学分费按学期缴纳,缴费标准:150/学分。缴费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896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附件2:辅修专业介绍、课程介绍(专升本新生).rar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辅修报名、缴费汇总表(2016级专升本学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