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第17-18周(2018年6月25日—7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所有课程考核均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单班或两个班授课课程可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日历在第17周(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课内自行安排完成;多个平行班的,均须在第18周由学院统一安排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7月6日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试卷命题要求
1.考教分离课程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考教分离实施办法》(浙越外发〔2011〕113号)执行。
2.其他课程试卷命题教师由系(部)指定。出卷教师应提供难度相当、题目各异的A、B卷两套试卷,由教务处任意抽取一套作为正考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同专业相同课程的考试试卷,原则上只出一套A、B卷。考试形式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规定执行。
3.考试命题要结合课程特点,科学设计题型及各题型比例,试卷难易程度适中,格式规范。考试时间一般为90/120分钟(请在试卷上标明),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适宜。
4.期末考试学校鼓励多样化命题,允许以口试、小论文、研究报告、实践(如体育课)等方式,系部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考核方式,经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可执行。任何考试形式,都必须有考试命题说明,评分标准等。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期末考试形式应统一。
5.论述题评分标准要能够体现采分点;作文或小论文评分标准参考毕业论文,格式要规范,要有评阅痕迹,要指出错误或不规范的地方,小论文形式命题的要有评语。
6.教师考前不得针对性复习,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能泄题。
7.试卷一律用A4纸五号字打印。每套试卷一般须有试题卷、答题卷,并附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主观题须有答题要点及分值。(注:试卷样卷送交文印室复印时只需试题卷和答题卷)。
8.试卷质量与教师教学业绩、学院(部)考核挂钩,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应严把试卷命题关,不符合标准的试卷应退回重出。
9.命题教师完成命题后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部)。学院(部)统一将试卷、组卷封面交送文印室。要求命题教师随堂考课程的于2018年6月1日前交学院(部)相应指定收卷教学秘书,统一考试课程的试卷于2018年6月8日前交学院(部)相应指定收卷教学秘书。学院(部)统一收齐后,交文印室。(具体详见“关于调整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工作的通知”)
三、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组织各班认真学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浙越外发〔2017〕120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浙越外发[2014]134号、浙越外发[2015]167号、浙越外发[2017]119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考生须知》(附件三)等文件,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学生开展“诚信应考”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个大学生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诚信做人的具体体现。本科学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期末考试前,各学院要组织各班级做好试场座位布置及卫生打扫、检查工作。
四、监考
各学院需创建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考试安排要求尽量小班化,45人以下的开卷考每个考场安排1-2名监考教师,45人以上的开卷考要求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及以上监考教师;闭卷考要求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及以上监考教师。考试地点要求尽量安排在大教室,尽可能拉开学生座位间距。
监考人员考前必须认真学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期末监考工作职责及流程》(附件四)。开考前必须检查考场布置,每个试场座位安排必须隔行隔座。考生必须随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按学号入座,监考教师要对考生逐个进行验证。开考前5分钟宣读《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考生须知》(附件三),强调考试纪律。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制度,不得放松对考场纪律的监管,要防微杜渐。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提前结束或延迟结束考试时间。
五、巡考
本次期末考试巡考以学院巡考为主,严格参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期末巡考工作职责及流程》(附件五)执行。各学院应加强巡考力度,安排党政领导巡考,并配备考试预防作弊设备仪器,如监考大师、考场狗、检测手机的金属探测器等,及时处理在巡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六、阅卷
1.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负责组织教师流水阅卷、评分、登分。多名老师任同一门课程均需流水阅卷,阅卷教师由学院系部统一调配。各学院(部)阅卷安排表于2018年6月25日前挂办公网。
2.阅卷小组负责人领取试卷时,仔细清点试卷份数,核对无误后,签字后方可领取。领取后发现试卷缺失,由领卷教师承担相关责任;因阅卷教师不认真遗失试卷的,由阅卷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3.集体流水阅卷时,阅卷负责人应讲清阅卷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特别是主观题的评分标准应统一。试卷的总分栏和复核栏不得由同一人填写。阅卷结束后,教研室负责人应对本教研室的试卷的阅卷情况全面审核并签名。试卷封面缺考人数为应参加考试却未参加学生人数,包括缓考、旷考、保留学籍等。
七、成绩评定
课程总评成绩根据各课程大纲制定的比例评定。系统分数会四舍五入,取整数(卷面成绩和系统期末成绩登分均保留小数点,不可四舍五入,总评成绩系统会自动取整数)。
八、登分
1.2018年7月10日前各学院、系部组织老师完成试卷批改并将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登录系统:输入http://www.zyufl.edu.cn/114/,点击 “学校融合平台”-登录后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角色切换为“教师”-点击“成绩”-点击“成绩录入【教师】”-设置成绩比例、录入级制后录入成绩。具体录入详解详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系统期末成绩录入说明”。系统成绩需按时提交,未按时提交的,此项环节记为教学差错。
2. 成绩录入备注栏已有“缓考”、“免修”、“作弊”、“免考”、“取消资格”、“保留学籍”、“旷考”等项目,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情况在备注栏里选择相应项目,选择后会自动转入期末成绩栏,切忌简单输入“0”分。赴美访学交换生录入“保留学籍”。
3.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表统一从WEB服务器管理系统打印,由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老师需仔细核实成绩后再行提交成绩,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的,任课教师需系统提交“成绩提交返回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修改;原因描述要求清晰、具体,含糊不清的,审批不通过。
因教师不认真录入,导致多次修改成绩的,此项环节记为教学差错。
九、试卷归档
1.阅卷、审核和成绩登录结束后,阅卷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对试卷进行装订和装袋,试卷顺序应与学生成绩名单顺序一致。阅卷教师要按照要求填写试卷封面和试卷袋上的各个项目,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字迹要清晰工整。试卷装订好后,复查无误统一装入试卷袋。
2.平时成绩登记表统一放入答题卷存档,顺序依次为:封面、 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登记表、期末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样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答题卷、封底。
平时成绩分布要能够区分学生的学习情况。书写要规范,应用水笔填写,书写错误允许直接改动,不宜多。平时成绩各项比例要与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一致,一般应包括“作业任务、课堂表现和考勤”等。平时成绩登记表务必规范填写,过程记录须完整体现。各项得分百分制填写,比例写在项目旁边,如某某课程作业40%,考勤20%,课堂表现40%,合计比例应为100%。“作业任务”栏登记分数次数较多的,最后一列应为平均分;“考勤”栏里“正”字或数字登记,得分写旁边;“课堂表现”栏登记一列即可。平时成绩登记表的总分应与系统录入的平时成绩分数一致。
3.各学院(部)对经过规范整理的试卷,要统一存放,专人负责,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查找和调用。
十、总结
请各学院(部)对本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将总结在2018年7月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本形式交教务处教务科。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