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杨罗安等108位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越外发〔2015〕140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同意,批准杨罗安等108位同学转专业申请。
特此决定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1月17日
关于批准杨罗安等108位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越外发〔2015〕140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同意,批准杨罗安等108位同学转专业申请。
特此决定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