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规定,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条件。
二、转出学院要向转入学院如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以及政治思想表现和奖、惩情况、心理健康情况。
三、转入学院要认真了解学生的情况,全面考核后确定人选。
四、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现专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由原学院录入。学生本学期的学籍或违纪处理等问题仍由原学院负责。
五、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已转专业学生到原学院领取“学籍卡”,持“学生证”和“学籍卡”到转入学院教务科报到。
六、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起,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缺课程须补修,本科补修学分费按照150元/学分计费。
七、转专业后涉及到网上选课改选,统一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进行改选。
八、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 间 | 事 项 |
1 | 12.月19日 | 教务处OA办公平台、教务处网站、教务处微信平台公布转专业通知 |
2 | 12月19日-25日 | 各学院将转专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条件、名额及时间安排以纸质形式通知到学生。 |
3 | 12月26日-29日 | 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附转专业告知书4份)交至拟转出学院教科办,过时不再接受申请。 |
4 | 12月29-30日 | 转出学院教科办收齐学生纸质个人申请表(附件2),做好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打印稿须盖章一式两份)统一交至接收学院。 |
5 | 1月4- 10日 | 接收学院根据(附件2/3)对各专业申请情况进行统计后,安排相应的审查和考核,做好拟接收学生汇总表(附件4)。 |
6 | 1月11日 | 接收学院将(附件2/3/4)上报教务处教务科,(附件3/4)必须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须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教务科屠勇耀老师OA邮箱。 |
7 | 1月11-12日 | 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
8 | 1月13-16日 | 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
9 | 1月17日 | 转专业决定发文 |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