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晨泽等3名2015级高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08浏览次数:433

    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学〔20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越外发〔2015〕140号),经研究,决定同意保留金晨泽等3名2015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入学资格保留至退役后2年。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3天,联系电话:0575-89172459。

序号

考生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1

15330763110061

英语学院

金晨泽

应用英语

2

15330108150682

国际学院

荆一帆

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

3

15330869140378

国际学院

吴志鹏

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

 

教务处

2015年10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