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学〔20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越外发〔2015〕14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保留2015级专升本新生陆云聪入学资格,入学资格保留至退役后2年。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3天,联系电话:0575-89172459。
教务处
2015年10月8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08浏览次数:528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学〔20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越外发〔2015〕14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保留2015级专升本新生陆云聪入学资格,入学资格保留至退役后2年。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3天,联系电话:0575-89172459。
教务处
2015年10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