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2浏览次数:440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推进教学工作,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制订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师、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1.以评促教,以评促学。通过教学满意度调查与评价,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落实教学以育人为本的理念,完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

2.以评促管,协同育人。通过教学满意度调查与评价,优化教育管理模式,浓厚全员育人、协同育人氛围,为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体制、机制、条件保障。

二、调查对象与时间

1.调查对象:

(1)“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本部门教师,总样本量不少于调查对象总数的50%。

(2)“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所采用的调查方法是抽样调查。为了保证本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将各班级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总样本量为调查对象总数的30%。

2.调查时间为每年5月份。

三、调查指标

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1、附件2)。根据教学投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从教师、学生角度重点对课程体系、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育管理与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实施方案

1. 组织领导。调查工作由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学院(部)实施。

2.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由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研制,各学院(部)实施,教师、学生自行评价的方式开展。各学院(部)应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

3. 结果反馈。本次调查要求在教师、学生填写问卷的基础上,学院(部)做出科学的统计分析,撰写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2)、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表与分析报告(见附件4),质管办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调查信息应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职能部门根据调查报告提出改进管理、加强条件保障与学校文化建设的建议和举措,并切实落实。

五、相关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学满意度调查”是教师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综合反馈,是学生在教学中对所接受教育情况的一种客观反馈,是促进教师、学生参与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测评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

2. 认真组织,提高信度。要认真组织,确保调查工作信度,以充分发挥测评的正面导向作用。要动员教师、学生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参与到调查工作中。调查前要进行必要的指导,详细解释调查内容,根据实际体验,实事求是地、积极地、认真地参与调查。

3. 及时总结,有效使用。“教学满意度调查”作为学校教学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之一,是学校抓教风、带学风、促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在开展调查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逐步提高调查的工作实效,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